申请条件
项目要求(作为企业家、创新者或投资者,满足至少其中的一个条件):
1. 企业家曾获得过认可的第三方风险投资或者是天使投资,资金至少达到10万新币;
2. 企业家是新加坡政府认可的孵化器或加速器的现有孵化者;
3. 企业家拥有丰富的商业经验或人脉,拥有良好的创业记录;
4. 创新者拥有国家级专利和知识产权部门批准的专利或者知识产权、著作权等;
5. 创新者与新加坡A* STAR认可的研发机构或当地高等学府有研发合作关系;
6. 创新者在关键专业领域取得了非凡的成就;
7. 投资者有良好的投资记录。
其他条件:
8. 申请人需要在新加坡注册局注册私人有限公司,且注册不得超过6个月;
9. 不被政府考虑的创业准证项目:咖啡店,小贩中心,美食广场;酒吧,夜总会,卡拉OK 休息室;足底按摩,按摩院;针灸、中药、中药配药业务;职业介绍所;风水生意。